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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我区职工医疗大病保险业务自年初正式启动以来,享受补助的人数达到1278人,补助金额1109万元,有效提高了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了参保人员的负担。
与2012年度的住院“自付费用”补助相比,2013年度的大病保险补助体现出四个“更”:
宣传力度更大。区社保中心统筹安排,将2013年度符合大病保险补偿条件的参保人员名单及时下发到镇人社所、村委、社区,进行一对一通知,确保每一位参保人员都能及时得知信息前来领取补助。同时印发了大量的政策宣传资料,制作了宣传告示栏、工作指示牌等,方便群众办理。
经办程序更简。这次大病补助不再需要提供原始发票,只需携带身份证和医保IC卡即可办理,简化了经办流程,极大地方便了经办人员。
补偿范围更广。将住院和门诊大病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了大病保险补偿范围,惠及人群更多。
补偿待遇更高。实行分段支付,超过1.7万元到5万元、超过5万元到10万元、超过10万元分别补偿50%、60%和70%并且金额不设上限,职工医保一次性最高补偿金额达12万元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