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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网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18/2013-00011
主题分类: 统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统〔2013〕14号 发布机构: 统计局  
产生日期: 2013-03-06 发布日期: 2013-03-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24号)精神要求,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网络。

相关阅读:

关于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网络的通知
武统〔2013〕14号
 

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文件

常州市武进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武统[2013]14号

关于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网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切实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支撑依据,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24号)精神要求,现就建立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网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镇(开发区)服务业统计力量。服务业统计单位面广量多,情况复杂,统计任务十分繁重,现有的统计力量已经难以满足要求,加强镇(开发区)服务业统计力量迫在眉睫。各镇、开发区至少要配备专职的贸易住宿餐饮业统计人员和重点服务业统计人员各1名,有条件的镇、开发区可在统计科的基础上设立服务业统计组,整合相关力量,扎口管理和协调服务业统计工作。

  二、切实抓好村(社区)服务业统计网络的建设工作。各村、社区要根据服务业统计单位数量,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确保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切实重视服务业重点区域的统计工作。服务业重点区域主要指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市场、城市综合体等服务业单位较集中的地域。各镇、开发区要加强对重点区域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督促建立相应的统计机构或设立综合统计职能,明确统计负责人,并根据区域内的服务业单位数配备统计人员或统计协管员,及时了解入驻单位的经营情况,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四、切实抓好服务业统计考核工作。区统计局和服务业办联合制定服务业统计考核办法,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同时纳入政府考核范畴。各镇、开发区要建立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评比奖励和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发放的依据之一。

  五、切实强化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区统计局在近期将开展一系列的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各镇、开发区要根据区局的统一要求,抓好本地区服务业企业的统计业务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的到位,请各镇、开发区于3月20日前上报有关服务业统计网络和人员名单。联系人:沈勇 电话:86310963。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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