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文件
武统[2013]9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统计科:
现将《关于进一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活动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双基”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武进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单位统计规范化达标验收为抓手,按照实现统计工作“三个提高”和“四大工程”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统计队伍建设、整合统计力量、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能力、优化统计手段,为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三上企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贸易业)统计规范化达标率达90%,重点服务业单位统计规范化达标率达70%。通过进一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活动,促进基层企业加强统计工作,重视统计队伍建设和统计力量的配备,努力改善统计工作条件,规范统计行为,提升统计能力和统计管理水平,优化统计手段,营造依法统计社会环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为企业自身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主要内容
1、推进镇、村统计规范化建设提质活动。镇、村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按照《常州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手册》的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积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类统计台账资料和统计“四库”信息,系统积累统计教育培训、统计工作与会议、统计法制宣传与监审调研、统计信息与调研分析、统计报表的规范与保管等行政记录,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和实际成效。
2、推进“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的扩面活动。各镇、开发区统计科要按照区局下达的“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另行通知)制定企业规范化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典型示范、现场培训、专业辅导、检查督促等方式帮助“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单位做好统计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要对照《常州市企业统计基础建设规范化手册》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创建标准的统一。
3、开展“我有特色我展示”活动。要求各镇、开发区建立5个“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单位为统计规范化达标示范企业,做好“我有特色我展示”活动,充分展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自身特色,以先进典范带动“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单位统计规范化扩面工作。区局将组织一次“三上企业”和重点服务业单位统计规范化达标示范企业成果展示活动,积极营造学习示范、争创示范的创建氛围。
四、推进措施
1、周密谋划,内外兼修。各镇、开发区要按照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基层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按照统计规范化创建达标标准和要求,认真制定统计规范化工作计划、年度目标和落实措施,做到内外结合、务虚与务实并重,创建形式与创建内容兼容,以达到改善统计工作条件、提升统计管理水平、实现统计“三个提高”和“四大工程”建设的目标。
2、改进方法,巩固成果。区局将结合省、市验收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各层次规范化创建达标验收标准,完善和规范验收考核过程,增加验收考核时点和频率,巩固和发展规范化创建成果。要在总结往年验收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条件,加快进度、规范程序、提高质量,正确引导规范化创建活动。
3、加强考核,鼓励创新。区局将统计规范化达标验收工作纳入年度统计工作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各镇、开发区要加强对统计规范化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创新工作思路,落实有效措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统计规范化创建活动具体方案,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争先创优,确保年度创建目标的全面完成,切实把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