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根据《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10-2012)》及《2012年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书》文件精神,各有关村和企业依据创建标准,认真制定创建方案,落实创建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创建任务。经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审定,决定授予奔牛镇新市村等9个村“武进区生态文明(示范)村”称号,授予洛阳镇马鞍村等11个村“武进区生态村”称号,授予常州市武进环宇轴承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武进区环境友好企业”称号。
希望各被命名的村和企业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再接再厉,立足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深化创建工作,以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为指导,坚持发展生态循环经济,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内涵,巩固完善长效管理措施,为建设生态文明新武进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2年度武进区生态文明(示范)村、武进区生态村和环境友好企业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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