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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环保局系统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65/2013-00029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环发〔2013〕88号 发布机构: 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13-08-19 发布日期: 2013-08-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推动环保局系统工作人员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素养,按照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区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武人社发[2013]5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局系统工作人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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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保局系统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
武环发〔2013〕88号
 

 

  

局各科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推动环保局系统工作人员深入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素养,按照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区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武人社发[2013]5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局系统工作人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局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环保队伍。

二、活动对象

局系统全体人员

三、活动内容

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与“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以“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为核心,以普及公务员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江苏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大纲》),主要包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活动计划

第一阶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3年7月1日—2013年8月31日)

主要学习内容:1、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概念;2、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内容;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路径。

第二阶段:坚持维护宪法权威(2013年9月1日—2013年10月30日)

主要学习内容:1、宪法基本理论;2、国家的基本制度;3、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4、国家机构;5、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

第三阶段:严格依法履行公务员职责(2013年1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主要学习内容:1、我国公务员制度概况;2、公务员的定义;3、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4、《公务员法》的运行机制。

第四阶段:坚持依法行政(2014年1月5日—2014年2月28日)

主要学习内容:依法行政的概念和要求;2、行政法;国家赔偿法;4、行政诉讼法。

第五阶段: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014年3月1日—2014年3月31日)

主要学习内容: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概述;2、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3、税法;4、其他法律法规。

第六阶段: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30日)

主要学习内容:1、民法基础知识;2、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

五、活动形式

1、全员培训。选派人员参加全区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骨干培训班,采取集中学习、网络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专题培训。同时,邀请专家开展“两高”司法解释培训班和依法行政业务培训班。组织全体公务员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各类讲坛、开放式讲座等活动。

2、开展法律知识“每日一题”活动。在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同时,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活动,检验培训成效。

3、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结合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以《全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为主要参考,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并选派人员组队参加全区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4、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编印宣传《法律法规汇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等法律法规知识,以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等活动,利用局机关显示屏播放法律法规宣传标语,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六、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局成立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由张龙任组长,王明源、徐惠、钱国金、周建江、宫春晖任副组长,梅晓锋、孙晓霞、林春雷、赵军、韦明、孙斌、顾咏梅、储勤龙、周燕琴为成员。局财务科、法宣科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推进、考核。

2、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能,把主题教育融入到业务工作中,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各项活动。同时,做好人员参训登记,全局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并要认真做好笔记。

3、搞好活动总结。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从2013年7月开始,到2014年4月底结束。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总结教育培训活动经验并及时宣传和推广。

                       

 

 

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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