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和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工作,对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责任领导:张龙
责任范围:全面主持工作,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具体分管局办公室、财务科。
具体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全面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
2、研究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及落实措施。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4、抓好全局人员党风廉政纪律教育,重视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批评和纠正存在的不良行为。
5、按要求组织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6、重视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规范服务行为。
7、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行规定,深化“三型机关”的建设,推进“双政三零”竞赛活动。
8、抓好干部职工队伍的管理,把好选人用人关。
9、加强财务管理,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10、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责任领导:王明源
责任范围:分管自然科、监测站、研究所,负责生态文明建设、自然保护、环境监测、环境评价。
1、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中央的“八项规定”。
2、按照局党组制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自己分管范围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或查处苗头性现象。
3、经常分析和研究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交流活动,针对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向局党组报告。
4、抓好分管科室(站)的队伍建设,进一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5、积极参加责任范围内的民主生活会,帮助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6、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各类创建工作,认真完成国家、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任务。
责任领导:徐惠
责任范围:分管环境监察大队、监理科,负责环境监察、建设项目验收、排污收费、环境信访调处。
4、抓好环境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6、深入开展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环境保护违纪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积极化解环境信访矛盾,及时处理各种环境应急事件,最大限度减少超级上访和集体性事件。
责任领导:周建江
责任范围:分管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太湖办,负责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太湖水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落实和规划编制等
4、抓好分管科室的队伍建设,进一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5、积极参加责任范围内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帮助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6、认真完成上级的治理太湖环境任务,加强对全区固废、危废和管理和监管工作。
责任领导:钱国金
责任范围:协助局党组书记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分管法制宣教科,负责环境保护宣传、行政处罚和法制建设。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和财务科。
1、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中央的“八项规定”。对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具体部署和落实。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3、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加强制度执行力的督察,强化制度执行力。做好3D惩防系统工作。
4、组织协调违法案件的查处和重要信访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专项治理和行风工作。
5、按照局党组制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自己分管范围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问题,并能及时纠正或查处苗头性现象。
6、经常分析和研究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交流活动,针对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向局党组报告。
7、按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队伍建设,进一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8、积极参加责任范围内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帮助解决存在问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9、加强环保法制建设和环保宣传教育,严肃查处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宫春晖
责任范围:分管计划科、开发科,负责环境计划、环境规划、总量控制、建设项目审批。
1、按照局党组、局行政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勤政廉政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交流活动,针对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按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队伍建设,进一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3、积极推行行政审批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4、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认真完成上级的各项环保行动。
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抄 送:区纪委
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