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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3-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安办发〔2013〕22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3-06-06 发布日期: 2013-06-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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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武安办发〔2013〕22号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武安办发〔2013〕22号

  

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常州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定于2013年6月至12月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专项治理。

  一、专项治理的必要性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福利事业,出台政策,加大投入,新建、改建和扩建了一大批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但是,由于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尚存在薄弱环节,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且针对的是特殊群体,居住对象多是老弱病残和儿童,自纠能力差,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供养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任务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社会福利机构)。主要目标任务是:全面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提升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区成立由民政、公安消防、卫生监督、安全监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福利生产科(联系人:孙荣方,联系电话:86310919)。各地也应成立由各相应部门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内福利机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民政部门:负责专项治理的牵头组织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安全、卫生的日常管理。

  (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强化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消防隐患,依法查处社会福利机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对社会福利机构的卫生安全实施监管,对未取得卫生许可的社会福利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四)安全监管部门:参与并组织专家对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消除事故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6月)

  各地要对辖区内的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并制定本地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6月底前将本辖区内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报送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阶段(7月至10月)

  1、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对照《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自查表》(附件),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业队伍深入现场,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2、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民政、公安消防、卫生监督和安全监管等部门,按月对各镇、开发区、街道社会福利机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不符合开业运行条件的,报请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三)督查检查和全面总结阶段(11月-12月)

  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于11月30日前,将本地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我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民政局作为组长单位,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消防、卫生、安监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全面部署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专项整治。

  (二)加强宣传培训。要结合社会福利机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要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培训质量和覆盖面。提高福利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针对本单位的实际,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制订防范措施。

  (三)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重点在防火、防触电、防食物中毒和煤气泄漏、中毒等方面,深入细致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制订整改计划,尽快安排实施。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注重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附件: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抄送:顾伟国副区长、谢国正副区长、薛建忠副区长,常州市安委会,区政府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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