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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报批常州市武进区安监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请示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3-0000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安监发(2013)15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3-03-14 发布日期: 2013-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报批常州市武进区安监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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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批常州市武进区安监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请示
武安监发(2013)15号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武安监发〔2013〕15号

  

关于报批常州市武进区安监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请示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第六条的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规定的安全监管监察职责,根据各自的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我局编制了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予上报审批。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附件:武进区安监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14日

 

武进区安监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职责,结合本局监管权限、执法人员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和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状况等实际,制定201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以“十八大”精神为引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依法查处和纠正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

  三、主要任务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31人。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13年我局总法定日为6499个工作日,其中:执法检查日为3251个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为1949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1299个工作日。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计划开展监管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512家。其中:局综合监督管理科50家;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200家;职业卫生科(职业卫生中队)62家;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200家。详细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局主要领导对全局监管执法工作负总责,局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督促、指导执法检查工作。相关科室、大队负责人具体负责,要明确监管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主办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工作、办案质量负主要责任。全体监管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列出的19项内容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完成各项监管执法任务。相关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监管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监管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对企业进行生产现场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应当邀请相关专家参与企业生产现场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要及时把监管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涉及处罚案件要及时按相关规定登录区政府“三合一”行政权力平台,重大案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备案制度。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监管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监管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主办人员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做好记录。相关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监管执法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的结果以适当方式及时予以通报。计划的执法结果和监管执法效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请各地安监部门及时将本计划的内容传达贯彻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区安监局2013年度监管执法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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