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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3年武进区预防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3-00004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安办发(2013)6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3-02-25 发布日期: 2013-0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3年武进区预防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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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3年武进区预防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安办发(2013)6号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武安办发〔2013〕6号

 

 

关于印发《2013年武进区预防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2013年武进区预防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有效预防各类中毒事故的发生。

 

常州市武进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

 

 

 

2013年武进区预防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

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国各地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多发,造成了较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我区也曾发生过硫化氢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的较大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加强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预防和控制,督促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场所)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有毒有害气体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严格做好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工艺流程中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2013年武进区预防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强化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建立隐患自查自报工作体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进一步防范事故的发生,坚决杜绝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三、治理范围

  所有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工贸企业(场所)。

  四、治理重点

  1、规章制度落实:凡涉及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并辅之必要的管理措施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所有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从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和从事相关作业,特别是要加强新进、转岗、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全方位营造防范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浓厚氛围。

  3、应急体系管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必须配备齐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检测检查仪器、防护装备、器材和其他应急物资,并做好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业人员使用专门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装备、器材、设备进行救援,严禁盲目施救,避免因救援不当导致次生伤害事故。同时,在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

  4、委外施工管理: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全员(包括临时进厂从事技术服务、施工检修等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危害、岗位风险预防告知,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委外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并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5、作业环节管理:凡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必须建立作业审批制度。在作业前,要对作业的各个环节事先进行风险评估,经风险评估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相关责任人员确认签字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审批后方可从事作业,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作业前的技术交底。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进行作业,并要落实专人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看护。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月—3月)。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结合各自具体情况,详细制定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全面进行动员,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报送区安监局。

  2、企业自查阶段(4月—6月)。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查自纠,组织骨干力量并发动员工,对本单位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要依靠中介机构或聘请专家协助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档案,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及时整改,并落实好相应防范措施,严防中毒事故发生。企业自查情况要报所在地安监科或主管部门安全职能科室。

  3、检查督查阶段(7月—11月)。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掌握所辖范围内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工贸企业(场所)情况,并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要指导、督促所辖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对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形成检查意见书,并责成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应及时跟踪督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整改“五到位”。区安监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相关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有毒有害气体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隐患排查责任制,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场所)的安全监管,细化方案,狠抓落实,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务求实效。

  3、加大投入,消除隐患。各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隐患整改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加大安全资金的投入,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4、阶段点评,纳入考核。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专项治理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阶段性工作将作为日常工作考评、点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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