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3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46/2013-00014
主题分类: 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体发〔2013〕58号 发布机构: 体育局  
产生日期: 2013-12-23 发布日期: 2013-12-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体育工作,加快我区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步伐,推进幸福武进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现将修订的《2013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相关阅读:

关于印发《2013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武体发〔2013〕58号
 

关于印发《2013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西湖街道社会事业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体育工作,加快我区体育基本现代化建设步伐,推进幸福武进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现将修订的《2013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体育  全民健身  考核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印发
                                    共印6份
2013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一、考核内容:
   1、组织建设:体育工作制度建设、特色团队建设、镇级群众体育组织、社区体育俱乐部建设。
   2、全民健身:每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每万人晨(晚)练点数量、国民体质测定、举办全民健身月(日)启动仪式及镇级各类群体活动。
   3、综合工作:举办镇全民健身运动会,参加区级各类群体活动、获区级以上体育表彰奖励、媒体综合宣传和信息上报、录用。
   4、保障条件:体育设施日常管理、村(社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镇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事业经费,镇属学校场地向社会开放。
  5、加分工作:承办区级以上体育活动,代表区、市参加市以上健身活动和比赛,镇级现代化健身设施建设。
  二、考核办法:
   1、考核范围为全区各镇(街道)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工作,每年评定一次,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根据每年体育工作任务作适当调整。
   2、镇(街道)文广教体科根据当年开展体育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和办法,自行评分,并按照条款要求提供相应的索引材料及证明材料,经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后,加盖公章,于当年12月30日前报区体育局。
   3、考核采用定性和定量评定相结合的办法,由区体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按评分高低排定名次,评估结果经局长办公会审定予以确认。
   4、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凡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当年参加考核资格和相应奖励,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奖励办法:
   获得总评分前六名的单位,授予年度体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七、八名授予优胜奖,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单项工作突出的单位另行奖励。
   四、考核结果应用:
   考评得分作为文明镇考评体育工作的重要评分依据,同时也作为年度推荐全民健身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的依据之一。
   
   附件:
   1、2013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估标准
   2、举办镇(街道)级全民健身活动一览表
   3、参加区级及区级以上全民健身活动一览表
   4、承办区级及区级以上全民健身活动一览表

 

 

 

附件1:
2013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考核评估标准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考核内容 分值 数据资料采集和评定方法 自评分 审定分
Ⅰ Ⅱ   
一、组织  
   建设
24分 1、体育工作制度建设 4 采集办法:工作制度一览表,实地察看上墙情况。
评定办法: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得40分,制度健全得40分,常规制度上墙得20分,满分100分。 
2、镇级群众体育组织 8 采集办法:群众体育组织情况一览表,有关证明材料备查。
评定办法:成立镇体育总会得20分,成立农民、老年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各得10分,其他每成立一个镇级体育组织并开展活动得5分,满分100分。 
3、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 6 采集办法:健身俱乐部情况一览表,机构成员名单、章程及开展活动详细资料备查。
评定办法:获省级以上俱乐部每个得30分,市级每个得15分,满分100分。 
4、特色团队 6 采集办法:健身项目具有民间传统性、新颖独特性或取得较高水平和成绩,同时具有广泛群众基础。
评定办法:500人50分,400人40分,300人30分,200人20分,100人10分。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 分值 数据资料采集和评定方法 自评分 审定分
二、全民健身
28分 5、每万人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 6 采集方法:省群众体育信息管理数据库。
评定方法:(1)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0人(以上)得60分,19人50分,18人40分,17人30分,16人20分,15人10分,15人以下不得分。
(2)培训发展40分。当年晋升国家级每名得10分,晋升一级每名得5分,晋升二级每名得2分,三级每发展1名得1分,满分100分。 
6、每万人晨(晚)练点数量 6 采集方法:省群众体育信息管理数据库。
评定方法:每万人晨(晚)练点(人数在30人以上)数量5个以上得50分,村村(社区)有晨晚练点得50分(90%得40分,80%得30分)。 
7、国民体质测定 6 采集方法:提供测定人数数据。
评定方法:每年测定200人以上得100分,150-199人80分,100-149人60分,100人以下不得分。满分100分。 
8、举办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启动仪式,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0 采集方法:活动情况一览表,计划、总结及活动材料备查。
评定方法:举办全民健身月(日)启动仪式得30分,8月8日辖区内体育公共设施全部免费开放得20分,全年每举办一次镇级健身展示、健身赛事得5分。满分100分。 


考核内容 分值 数据资料采集和评定方法 自评分 审定分
三、综合工作
22分 9、参加区级各类群体活动 6 采集方法:参加活动一览表。
评定方法:参加12次得60分,每多参加一次得10分,参加6次及以下不得分,满分100分。 
10、获区级以上体育工作表彰奖励 5 采集方法:获奖情况一览表、表彰奖励文件、证书,同一文件按一次表彰计分。
评定方法:年内获体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国家级得满分,省级80分,市级40分,区级20分,个人减半计分(区级个人每人计2分),满分100分。 
11、体育宣传工作 5 采集方法:报刊原件或复印件,其他可以证明的材料。
评定方法:媒体综合宣传(300字以上经验介绍类):国家级得满分,省级一次得60分,市级媒体一次30分,区级媒体一次20分,满分100分。刊登活动信息减半计分。 
12、举办镇级全民健身运动会 6 采集方法:每两年举办一次。有开闭幕式、比赛项目6个以上。
评定方法:举办运动会通知、秩序册、成绩册及相关图文资料。 

 

考核内容 分值 数据资料采集和评定方法 自评分 审定分
四、保障
条件

26分 13、镇级体育设施建设 5  采集方法:实地察看,提供镇文体活动场所权属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评定方法:(1)室内健身场所60分。面积2000㎡,健身项目5个以上,有体质测定室(80㎡),健身房(300㎡),乒乓室(100㎡),篮球场或羽毛球场地(500㎡),有一不达标扣10分。
(2)室外健身场地40分。有健身广场(操舞),健身路径(10件),灯光篮球场(2片),人造草坪门球场(1片),有一项不达标扣10分。 
14、村级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6 采集方法:实地察看,建设证明材料(包括文字画片资料)
评定方法:(1)行政村体育设施达标(一场二室一路经)60分,得分=已建成行政村数/行政村总数×60;
(2)提档升级40分,新增灯光篮球场得3分,健身路径(1套)得2分,新增门球场、健身房(300㎡),每个得5分。 
15、体育设施日常管理 5 采集方法:实地察看,管理制度、协议,管理员名单、管理员劳务费支出帐目,其他可以证明的文字、画片材料。
评定方法:日常管理60分。得分=有管理制度和管理员的行政村/行政村总数×60,满分60分。年内组织一次场地设施安全检查得20分,有维修经费得20分,满分100分,全年无群众投诉发生,有一次投诉扣5分。 
16、体育事业经费 5 采集方法:镇财政当年用于体育事业拨款,以文件、拨款通知单为依据。
评定方法:(1)人均体育经费60分。按人均体育经费4元为准,得分=人均体育经费÷4×60,满分60分。
(2)财政拨款增长比例40分。拨款比上年增长且总数大于10万(不含基建费)得20分,每增10万得10分,满分40分。 
17、学校场地开放 5 采集方法:镇属学校开放文件、制度。
评定方法:得分=开放学校/学校总数×100%。 

  
考核内容 分值 数据资料采集和评定方法 自评分 审定分
五、加分
   工作 18、承办区级以上体育活动  采集方法:提供承办情况一览表。
加分方法:承办区级活动每次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每次加5分。 
19、代表区、市参加市级以上健身活动和比赛  采集方法:参加活动通知、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
加分方法:(1)代表区组队参加市比赛活动每次加1分。
(2)代表市组队参加省以上比赛每次加2分。 
20、镇级现代化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采集方法:
加分方法:镇全民健身中心、文体活动中心体育面积2000㎡以上(含体育馆、游泳馆)年内建成投用加2分,在建1分。 
  
   说明:1、考核标准共五大类20小项,各单位在“数据资料采集和评定方法”栏内填报数据、材料索引等;
       2、参加区级活动只要注明参加的项目、成绩,活动的通知、秩序册可不必编入考核材料;
       3、健身设施注明地点、器材数量等。

 

下载附件:附件2:举办镇级群体活动一览表.doc

 附件3:参加区级及区级以上群体活动一览表.doc

 附件4:承办区级及区级以上群体活动一览表.doc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