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文化馆:
《关于成立常州市武进区瓯香书院的申请》收悉。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常州市武进区瓯香书院,为区文化馆馆办团队,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研究恽寿平书画艺术成就,传播其学术理论和思想,搭建武进区书画交流活动平台。瓯香书院独立运作,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管理、自我发展,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请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规定和单位章程进行管理和运作。
常州市武进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