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少儿书画协会筹备处:
你们《关于成立武进区少儿书画协会的申请》收悉。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武进区少儿书画协会,性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搭建武进区少年儿童书法、美术普及推广及展览交流活动平台。常州市武进区少儿书画协会独立运作,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管理、自我发展,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请你们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并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规定和单位章程进行管理和运作。
常州市武进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