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娱乐协会、各娱乐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文化部关于贯彻﹤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3﹞12号)和省文化厅《关于换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通知》(苏文市(2013)1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换发2013版《娱乐经营许可证》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对象
1、已依法领取2008版《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歌舞娱乐场所;
2、已依法领取2008版《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已登记录入江苏省娱乐场所管理系统的游艺娱乐场所。
二、换发时间
从2013年8月8日—2013年9月30日,全区换发由文化部监制、省文化厅印制的具有防伪功能的2013版《娱乐经营许可证》。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歌舞娱乐场所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由文化部监制、省文化厅印制的2008版《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者《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合格证》复印件;
4、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停业、歇业的还需填报武进区娱乐经营场所停业、歇业登记表(附件2)。
(二)游艺娱乐场所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由文化部监制、省文化厅印制的2008版具有防伪功能的《娱乐经营许可证》(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用)正副本原件;
(三)《娱乐经营许可证》遗失的,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原《娱乐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3、登报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
各单位在8月10日前将所需材料上报局文化市场科,逾期不再受理。市场科联系电话86311153,联系人:龚武威
四、工作步骤
(一)发布通告
通过在常州日报发布换发《娱乐经营许可证》通告、召开全体业主会议、送达书面通知(必须签收回执)等方式,将换发工作流程及要求及时通知辖区内所有相关经营业主。
(二)收集、核对
由局文化市场科、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收集、核对换证材料。
(三)汇总、报送
歌舞娱乐场所参照上述要求提供换证材料,由局文化市场科组织换发;
游艺娱乐场所参照上述要求提供换证材料,由局统一向省文化厅组织焕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换证工作不出纰漏、差错,局成立换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局长吴海涛担任,组员由谈大庆、胥志新、陈永明、钱志坚、龚武威担任。
(二)开展全面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省文化厅的统一部署,市场科、执法大队要对娱乐场所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彻底摸清场所现状。要现场核对《娱乐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场所名称、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应给予六个月时间整改,到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换证,并予以注销,同时函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加大查处力度。要全面、及时掌握经营场所相关情况,凡近2年内因违法违规被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累计2次又再次违法违规经营被处罚的经营场所(以处罚决定书为准),一律不予换证并吊销原《娱乐经营许可证》,同时函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强化责任意识。市场科、执法大队要严格按照省文化厅的要求,认真核对材料、实地核查,对不符合换证要求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对违规换发、审批、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或者通过造假骗取批准文件的行为,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1:武进区《娱乐许可证》现场核查表
附2:武进区《娱乐许可证》停业、歇业登记表
常州市武进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3年7月30日
下载附件:武文广新[2013]45号附件1.doc
武文广新[2013]45号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