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武食药安委办〔2013〕15号
关于转发区药监局、卫生局《武进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现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联合制定的《武进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专项检查方案》(武食药监[2013]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协调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和诊所(厂矿医务室)药品使用质量的检查,并于9月25日前上报相关现场检查记录。
联系电话、传真:86318032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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