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明确鲜肉和肉制品质量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732249450/2013-0003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食药安委(2013)5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13-05-13 发布日期: 2013-05-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进一步明确鲜肉和肉制品质量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阅读:

关于进一步明确鲜肉和肉制品质量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武食药安委(2013)5号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文件

武食药安委〔2013〕5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鲜肉和肉制品质量专项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邹区镇人民政府,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局、武进工商局、质监局:

  为有效落实区有关应急处置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开展鲜肉和肉制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的部署,切实加大对制售假劣肉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我区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通知如下:

  一、各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组织力量,对鲜肉和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类食品行为,果断取缔非法加工“黑窝点”;查处过程中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不得相互推诿;要综合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整顿规范鲜肉和肉制品市场,并敢于和善于处理新情况、新问题。

  二、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商务部门要全面检查定点屠宰场点、冷鲜肉经营单位,对涉嫌私屠滥宰、定点屠宰场点违法违规屠宰加工肉类食品、超范围经营冷鲜肉或肉品索证索票执行不到位的,要严厉查处。工商部门要全面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对涉嫌经营注水肉、鲜肉及肉制品未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要严厉查处。农业部门要全面检查各大中型养殖企业(户),并加大对外地进入肉品的检验检疫,对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经营未经检疫和使用伪造检疫证明(标识)肉品的,要严厉查处。质监部门要全面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对肉品原料进货渠道把关不严,索证登记台账不齐全的,要严厉查处。卫生部门要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肉类食品,尤其要把西餐、火锅、烧烤店等作为重点对象,对使用购进肉类未索证索票、掺杂使假及违法添加的,要严厉查处。

  三、邹区镇、横山桥镇要加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和督促力度,增强市场主体责任意识,要求其严把入场关,严禁非定点屠宰场、未经检疫、来源不明的肉类食品进入市场。

  四、按照“严管、严查、严处”的原则监管肉类食品市场。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寻衅滋事、妨碍执法的,公安部门要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以确保专项检查行动顺利进行,并抓出成效。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充分协调发挥新闻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报道,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各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及时发现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假劣鲜肉和肉制品的违法行为,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调查处理。

  六、要严格实行日报告制度,至5月20日检查行动结束前,农业、质监、工商、商务、卫生部门要于每日17:00前向区食药安办报送当日检查情况,当日无检查内容的报送零报告。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13年5月13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