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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武进工商局保护花博会特殊标志及特许商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30/2013-00005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工商(2013)11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13-02-26 发布日期: 2013-03-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花博会”)将于2013年9月28日—10月27日在我区举办,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办好一届最精彩、最圆满、最成功、最难忘、最和谐的花博会的要求,切实加强花博会特殊标志及特许商品经营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保护花博会标志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花博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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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进工商局保护花博会特殊标志及特许商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武工商(2013)11号
 

各分局(工作站)、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协会:

  现将《武进工商局保护花博会特殊标志及特许商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2月26日

  

武进工商局保护花博会特殊标志及特许商品经营专项行动方案

  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花博会”)将于2013年9月28日—10月27日在我区举办,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办好一届最精彩、最圆满、最成功、最难忘、最和谐的花博会的要求,切实加强花博会特殊标志及特许商品经营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保护花博会标志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花博会的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主题,认真执行《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深化对花博会特殊标志及其保护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花博会特殊标志保护意识;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种侵犯花博会特殊标志的行为;加强沟通和协调,实现对花博会特殊标志使用行为的全方位监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法规科、监督管理科、经检大队、市场合同科、消保科、和消费者协会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科,负责具体牵头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督查等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四、工作重点

  1.加强对重点标志的保护。以花博会特殊标志、相关赞助企业及参展方商标、驰(著)名商标等为重点保护对象。

  2.加强对重点商品的检查。以花博会特许商品、食品、农产品以及带有花博会特殊标志和花博会吉祥物形象的纪念币、纪念章、毛绒玩具、服装、鞋帽、文具等容易产生侵权行为的商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3.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执法。以展览场所、周边地区、进出主干道和中心城区、旅游景点、宾馆、大型商场周边地区、服饰和小商品批发零售市场、旅游纪念品市场、宾馆、为重点执法区域。

  4.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以产品生产领域、商品流通领域、商标印制领域和广告宣传领域等为重点监管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对商标印制企业、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加强商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加大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地打击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对网络、媒体广告等的监管,禁止利用花博会名义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五、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一方面要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为契机,以讲座、培训、现场咨询、媒体宣传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花博会特殊标志社会宣传,普及花博会特殊标志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花博会特殊标志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生产企业、商业企业、旅行社、广告经营单位、商标印制企业、服饰和小商品商场主办者及场内经营者等的宣传教育和引导,以横幅、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等方式,营造保护花博会特殊标志的良好氛围。

  2.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保护花博会特殊标志专用权。全区工商系统要在花博会期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花博会特殊标志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处案件要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既要严厉打击侵犯花博会特殊标志行为,又要保障广大企业、群众参与花博会的热情,既要做到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侵权行为,又要做到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侵权行为进行教育引导。

  3.加强沟通协作,形成部门间监督合力。一方面系统内部分局与相关科室要在整治行动中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做好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版权、城管执法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花博会特殊标志及特许商品经营保护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花博会特殊标志及特许商品经营保护的工作实施方案、专项行动方案及总结,及时向局监管科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在专项行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及时与监督管理科、经检大队沟通和联系。从3月份起,实行花博会特殊标志保护月报制度,于每月25日前将《花博会特殊标志及特许商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报送监督管理科,并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专项执法行动总结报送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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