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文件
武食药安委〔2013〕2号
关于通报表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12年,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以改善民生、建设幸福武进为宗旨,认真履行职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区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经年终综合考评和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审议决定,雪堰镇等16个单位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周玲芳等49名同志为“食品药品安全先进个人”。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力度,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先进个人”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