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武食药监〔2013〕3号
关于2012年度武进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的通报
区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全区医药经济健康发展,依据《常州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常食药监通〔2012〕161号),武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武进区卫生局对辖区内27家卫生服务中心、2家专科医院、2家民营医院及202家卫生服务站进行了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评定情况通报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希望各级医疗机构在2013年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完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药品质量管理职责,切实履行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为公众用药安全,为深入推进卫生体制改革作出更大的贡献。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201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