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文件
武食药安委〔2013〕1号
关于印发2013年武进区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监测计划的通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2013年武进区重点食品及相关产品监测计划》已经我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审议通过,区食药安委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武进区食品安全预警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1、抽样检测。有关部门及时制定本部门监测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完成监测食品的检测。
2、分析报告。有关部门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完成检测结果汇总、不合格品种原因及危害性分析,并按要求报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区食药安委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季度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形成报告上报区政府。
3、信息发布。对于区食药安委办公室统筹部署的监测任务,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行信息发布,监测结果由区食药安委办公室汇总,形成情况通报及警示信息,于每季度初月10日前,报经区政府审批后通过新闻媒体统一发布。
4、不合格产品处理。对于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应及时跟踪处理,落实措施,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并将处理情况每季度末反馈给区食药安委办公室。
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