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文件
武爱卫会〔2013〕24号
关于命名武进区无吸烟单位的通知
区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区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方案》(武政办发〔2010〕105号),武进区妇女联合会、武进区红十字会、武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3家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工作,成效明显,经区爱卫会考核验收,决定命名为无吸烟单位。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控烟成果,为全区控烟工作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常州市武进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