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文件
武卫字〔2013〕8号
关于开展武进区“十佳花园医院”评比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卫生院)绿化景观,以优美的环境迎接在我区举办的第八届花博会。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第八届花博会花卉景观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2]192号)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十佳花园医院”创建评比工作。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医院(卫生院)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有关绿化美化的方针政策,高度重视医院(卫生院)绿化美化工作,将花园医院建设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2)有专兼职绿化养护队伍及工作人员,长效组织开展医院(卫生院)绿化美化工作。
(3)院内无私搭乱建、栽植农作物、枯枝死株和杂草丛生等现象,绿地内附属设施完整。
(4)医院(卫生院)绿化布局合理,设计上以人为本。乔、灌、花、草配置合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无绿化死角,医院(卫生院)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
(5)医院(卫生院)积极开展屋顶、阳台、车库、围墙等地方的垂直、立体绿化,医院绿化、美化工作的空间利用率高。
(6)注重院内花卉、绿化景观造型工程配置,能因地制宜建设花卉景观工程。
二、实施范围
全区卫生系统医疗单位
三、评选办法
1、单位申报。各单位对照考评标准自评得分85分以上方可参评。2013年7月31日前将申报考评表一式三份交区卫生局监察室,联系电话:86318637。
2、组织评审。由区卫生局牵头组成评审组,于2013年8月—9月上旬期间,对各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集中评审出10个“十佳花园医院”。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3、表彰奖励。对评审出的“十佳花园医院”,将提交区花博会筹备办进行表彰奖励,并通过武进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展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创建花园医院能美化环境、陶冶职工和患者在大自然中良好的情操,有益身心健康。请单位对照参评条件和标准,认真组织落实好此项工作。
2、广泛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花园医院创建活动的宣传,利用绿地宣传牌、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大力营造花园医院创建氛围。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