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进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为深入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将《2013年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经发区)消防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13年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经发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13年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经发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13年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经发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3年4月5日
2013年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经发区)
消防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维护园区火灾形势平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制定2013年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经发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不发生亡人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为工作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全面排查整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消防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重大火灾隐患,为公共安全营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公众聚集场所排查整治
1.整治范围:宾馆、饭店、超市、会堂、网吧、洗浴场所等。
2.整治重点:(1)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2)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各类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值班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3)二是火源管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气以及危险物品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违规使用明火照明、违规进行电气焊操作、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4)安全疏散情况:是否落实相应技术措施和标识,能够保证营业期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是否存在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齐全完好;(5)人员管理情况:营业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是否超过核定人数,有无人员住宿或“三合一”现象;(6)宣传和警示情况: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醒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齐全,消防控制室标准化管理警示到位;(7)消防设施管理情况:各类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运行,灭火器材和逃生自救设备是否齐全;(8)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培训,并熟练掌握自防自救和组织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能否达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懂防火巡查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二)小化工排查整治
1.整治范围:属于甲、乙类生产、储存单位。
2.整治重点:(1)是否依法取得消防手续;(2)重点部位管理及生产操作规程是否落实;(3)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是否落实;(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5)防火间距、防火分隔、疏散、通风、防爆泄压等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7)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制定并开展。
(三)集贸市场排查整治
1.整治范围:为城乡居民提供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交易和商品流通的固定场所。
2.整治重点:(1)是否存在“三合一”的情况,商品是否按照要求分类存放;(2)市场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3)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是否到位;(6)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制定并开展。
(四)医疗器械行业排查整治
1.整治范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仓储企业以及研究检测企业等。
2.整治重点:(1)有无私自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有无消防行政许可,许可范围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2)有无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车通道及改变防火分区等消防安全隐患;(3)有无生产或储存场所与居住场所设在同一建筑的“三合一”隐患;(4)有无使用泡沫夹芯板等可燃易燃材料隔断、吊顶等消防安全隐患;(5)有无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等隐患;(6)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稀释剂、添加剂、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存放、领用等管理是否规范,使用、存放场所部位是否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7)生产车间、仓库内半成品、成品堆放是否有严格管理规定(车间内半成品、成品日周转量是否明确,与车间设备是否有安全间距;仓库是否落实“五距”要求);(8)车间内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物品、电气设备等占用或堵塞疏散通道;(9)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演练,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能否达到“四懂四会”。
(五)户外广告灯箱排查整治
1.整治范围:建筑外墙设置的广告灯箱。
2.整治重点:(1)是否占用灭火救援窗;(2)是否影响自然排烟;(3)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穿管保护、并固定,防止日晒雨淋、风吹,造成短路引发火灾);(4)制作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应采用难燃或不燃材料)。
(六)公共基础消防设施排查整治
1.整治范围:居民居住、工业集中区。
2.整治重点:(1)有无市政消火栓,数量是否满足、有无埋压、圈占、损坏、无水等情况,是否确保完好有效;(2)辖区河流、湖泊有无消防取水码头。
三、工作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对辖区内大重点领域进行调查摸底,归档备查。排查摸底时间:
(1)公众聚集场所排查:4月1日-5月30日;
(2)小化工场所、集贸市场(含物流市场)、医疗器械行业、户外广告灯箱、公共基础消防设施排查:4月1日-4月30日。
2.集中整治阶段。
(1)公众聚集场所集中整治:5月30日-8月31日;
(2)小化工场所、户外广告灯箱集中整治:5月1日-6月20日;
(3)集贸市场(含物流市场)、医疗器械行业、公共基础消防设施集中整治:5月1日-8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管委会副书记潘琪为组长,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工商分局、供电部门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滆湖派出所设立办公室,孙曙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管委会成员单位认真配合派出所,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负责,派出所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排查检查到位、隐患整治到位。对发现的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消防安全领域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区消防大队),由其组织专家论证,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同时要及时上报区政府挂牌督办,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三)严格执法,整改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共性问题,要综合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凡违规建筑、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未经消防审验和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营业以及限期整改不合格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要落实公安部“六个一律”要求,坚决依法予以关停。
(四)全面宣传发动。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强大宣传攻势。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和“入户宣传”工程,确保每个单位和每个家庭都能收到一份消防宣传资料,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五)及时报送排查整治情况。派出所要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园区安委会办公室。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现制定2013年园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防范事故、保持安全平稳态势为中心,大力实施“双提双创”工程,即提升特种设备行政监管能力和技术保障能力,创建省内一流监管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强化使用环节和生产环节安全监察,强化行政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和推进节能工作的目标,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工作目标
1.特种设备严重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开展标准化管理单位的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率达到90%以上。
2.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全面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对重点行业、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回头看;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
3.配合上级质监部门推进电梯“六个一”工程,完善电梯困人网格化应急救援平台,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安全主体责任。
4.完成5%以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25%以上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5.深入开展小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简易升降机三类事故多发设备的专项整治工作,力求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发生率。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1.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对所辖领域进行严格排查,督查企业整改,确保严重隐患督促整改率达到100%。对工作中发现的一般隐患、严重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由经济发展局牵头负责园区特种设备的整治工作,规划建设局、派出所、供电部门等配合。
2.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升特种设备管理水平。继续深入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和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基层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引导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3.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电梯“六个一”工程。组织对辖区内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电梯使用者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维保单位不断提高维保质量,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做到日常巡查到位、维护保养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4.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小锅炉、快开门压力容器和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现制定2013年园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事故少、秩序好、交通和谐”的工作要求,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效能和监管力度,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确保区内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设施明显完善、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明显下降。具体目标如下:
1.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进一步深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
2.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力度。逐一检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对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停运;逐一勘查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合理设置停靠点,在危险路段设置醒目的警告、禁令标志等管理设施和减速驳、防撞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对道路条件不符合安全通行要求的一律禁止通行;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教育,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增加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
3.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加强区内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区内交通信号灯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重大隐患路段设置警示标志,落实综合治理机制,确保各类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4.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治理各种多发性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安全隐患;坚持依法严管,查纠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重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强化道路通行秩序整治
进一步严格措施,集中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要加强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遏制街面飞车抢夺和“两抢”、盗窃“三车”等涉路涉车案件;要对学校、医院、市场等周边道路交通秩序乱点、机动车乱停乱放严重的背街小巷采取综合整治措施,落实日常管理责任,督促限期改变面貌。
2.切实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
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交通事故预防、隐患排查工作责任,找出事故诱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建议、方案。对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路段要逐一进行倒查,确保隐患排查率达到100%。对排出的各类交通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善全区道路交通环境。
3.切实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力度
要把接送学生车辆、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作为监管重点,严格落实车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车辆单位认真落实车辆安全检查、驾驶人安全行车教育、行车记录仪或GPS监控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带“病”车辆上路行驶,严厉打击“黑校车”等非客运车辆载客违法行为。
4.切实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的宣传。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制作固定宣传警示、提示标语,加强安全提示。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经济发展局配合。
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武进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防范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现制定2013年园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推行建筑安全标准化管理为基础,深入开展针对建筑领域高发种类生产安全事故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的专项整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统一部署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黄哲斌、凌光旭副主任任组长,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派出所、供电部门等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陈毛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的工作目标,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工作入手,把建筑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园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二)重点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省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提升全省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苏政发〔2012〕112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和《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1)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开挖,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3)脚手架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3.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冬季防火)。
(1)春季复工: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各基础有无积雪、积水,安全运行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工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物料仓库防火、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监理是否及时掌握现场较大危险源,是否督促施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
(3)重大节日:施工企业有无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是否建立应急值守机制,有无应急物资设备保障和应急抢险队伍;强雨、台风、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是否有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建立了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节日期间仍进行生产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情况。重点是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安全相关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现象。
5.防治扬尘污染,推进绿色施工情况。施工现场的围护、围档,车辆出入口洗车设施的设置、职工宿舍区环境卫生管理等情况;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超载、冒载、洒漏等管理情况;绿色施工创建项目的专项方案的编制,推广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情况。
五、时间安排和整治内容
第一阶段(3月-4月):活动部署和春季复工暨开展“春风行动”。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开展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内容是: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执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以及开工复工隐患排查制度情况。重点是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情况,开工复工前隐患整改到位等情况。
第二阶段(5月-6月):建筑起重机械整治。主要内容是: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其中: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的重点是起重设备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各种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环节、使用中的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通过整治要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为重点,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整治力度(高支模、脚手架)。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的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是否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工具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卸料钢平台、高处作业吊篮、外挂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防护等达到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第三阶段(7月-9月):夏季汛期和高温期安全整治。整治主要内容是:针对夏季汛期、高温中(强降水、台风、大风等极端天气)工程建设各方是否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重点是深基坑设计、施工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现场的机械防护、临时设施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夏季汛期、高温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防暑降温措施(资金、物资和设施)是否落实。
第四阶段(10月-12月):施工消防和开展“暖冬行动”。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的重点是施工手续完备情况,施工企业具备相应资质情况,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特殊部位防火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落实专职监控责任管理,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宿舍临时用电管理,应急处置,值班巡查制度建立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较大危险源动态掌控情况,履职尽责督促情况。
六、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全面落实以企业法人为核心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各级建筑安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到安全督查覆盖到每个项目。同时,要切实履行法律责任,认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安全事故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做到从源头抓起。在工程开工前,各单位必须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工程、高支模工程、脚手架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按照要求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部门的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3.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加大企业领导带班制度的检查落实,加大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在专项整治中,要抓住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常常被忽视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严加防范。
4.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推进绿色施工活动。文明工地是安全生产的延伸,安全生产是文明工地的核心。要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积极推广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推进绿色施工,使园区建筑施工现场的面貌有较大的提升,创建文明工地、绿色工地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5.加强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质量监管及文明工地、绿色施工创建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常州市建筑施工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项目主要人员的到岗履职、人证相符情况进行核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联合执法检查的频次。
6.认真组织材料上报和总结验收工作。规划建设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区内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组织汇总相关材料和总结验收报送区住建局安监站和园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