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州市武进礼河农机修造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你委关于给予赵建国同志党纪处分的请示收悉。
赵建国,1966年3月16日生,高中文化,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201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住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聚新家园。
2011年4月20日13时许,赵建国与洪某某、王某等人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礼河村委卜坟头常州鸿鹄电机厂内使用麻将以“斗牛”的形式进行赌博。2011年5月17日,常州市武进区公安局对赵建国处以罚款五百元处罚。
赵建国同志身为共产党员,理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但其却参与赌博,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同意给予赵建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此复。
中共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