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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强“两违”执法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309/2013-00002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常西科发〔2013〕63号 发布机构: 西太湖科技产业园  
产生日期: 2013-09-10 发布日期: 2013-09-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维护园区良好的用地环境和建设用地秩序,建立健全“两违”执法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28号)、《关于全区违法建设执法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武进区政府2012年第25号)以及《关于责成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当事人拒不履行限期拆除决定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的通知》(武政发〔2012〕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两违”执法工作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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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两违”执法工作的意见
常西科发〔2013〕63号
 

西湖街道办事处,动画办,机关各局室(公司),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园区良好的用地环境和建设用地秩序,建立健全“两违”执法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工作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28号)、《关于全区违法建设执法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武进区政府2012年第25号)以及《关于责成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当事人拒不履行限期拆除决定的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的通知》(武政发〔2012〕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两违”执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1.为切实加强对园区“两违”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两违”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石旭涌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黄哲斌、潘琪、凌光旭、张学技任副组长,王槐倩、卜万青、陈毛亚、钱志新、李淡为小组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两违”执法办公室(以下简称“两违”办),办公室设在园区城管中队,全面负责日常“两违”巡查和执法工作。“两违”办主任由王槐倩同志兼任,陈毛亚、李淡、钱志新、刘志刚、潘志东任副主任,成员由经发区城管中队队员及国土所指定专人组成。各村(社区)、纪检监察、国土、城管、派出所、财政、规划建设、工商等作为“两违”执法共同责任部门,分工负责,严厉打击“两违”现象。

3.各村(社区)要成立“两违”执法工作小组,由村(社区)书记任组长,村(社区)主任任副组长,并明确“两违”巡查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两违”执法工作小组人员名单须报至园区“两违”办备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机制

进一步健全动态巡查网络,实行园区、村两级动态巡查报告制度,明确责任,分清职责,严厉打击“两违”行为。

1.各村(社区)书记为本村“两违”动态巡查的第一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处理负总责。各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动态巡查工作,并指定巡查人员每天负责巡查和向园区“两违”办、国土所报告巡查结果。

2.园区“两违”办全面负责“两违”日常动态巡查,巡查人员必须每天对辖区巡查两边,并建立巡查台账,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园区“两违”办负责每天将本区域范围的巡查情况向管委会、纪检监察部门及园区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两违”执法各共同责任部门,要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国土所负责单位新增建设用地的立案查处;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负责民房(个体)、企业和建成区单位违章建筑立案查处;城管中队具体负责“两违”动态巡查和“两违”建筑强制拆除的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及其他执法共同责任部门要全程配合“两违”办的执法查处,做好“两违”拆除前后的相关协调工作。

三、快速反应,落实联合执法机制

快速反应,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两违”现象,确保“双零”目标的实现。

1.落实园区联合执法机制。园区“两违”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两违”的巡查、制止、查处、拆除、没收及复耕复绿工作负总责,具体工作则由园区“两违”办组织实施。对于村(社区)自查和“两违”办巡查发现的民房(个体)及单位零星“两违”现象,“两违”办要做到快速反应,露头就打,当天必须拆除;对于较大“两违”,“两违”办要按照相关职能部门会签流程,提出处理办法并及时上报“两违”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需拆除的,“两违”办必须于3天内组织落实拆除,督促复垦到位。

2.建立与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发现重大“两违”难以实施拆除的,由国土所和“两违”办根据园区“两违”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区国土局和区“两违”办,由区国土局、区城管局、区“两违”执法中队等相关单位人员赴现场做好调查取证、宣传教育、发出自行拆除通知书等前期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力量,配合政府拆除到位。

3.落实区级联合执法机制。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对区“两违”中队难以快速实施拆除的“两违”情况,管委会将提请区政府,由区政府组织建设、规划、国土、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及时拆除到位。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考核机制

1.建立工作机制。园区“两违”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辖区“两违”执法情况并进行跟踪督办,同时负责对村(社区)、相关职责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两违”执纪执法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依纪追究“两违”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2.实施责任追究。纪工委、监察局将对“两违”执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各村(社区)不履行职责,对本辖区内“两违”情况瞒报、漏报形成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事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纪工委、监察局对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诫勉谈话,并追究相关责任;“两违”执法共同责任单位未按工作要求履职到位的,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实行问责;相关“两违”巡查人员未能及时发现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实施问责。

3.严格考核奖惩。为加强“两违”执法监察机制,由园区将“两违”执法工作纳入共同责任部门的年度考核中,并由西湖街办负责制定对各村(社区)的“两违”执法工作的考核办法。通过严格对照国土部门年度卫星卫片执法检查,对出现“两违”数量多、性质严重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政村(社区)、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部门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于年度“两违”管理工作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一定奖励。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3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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