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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3年变型拖拉机第二次定期检验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381/2013-0005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农发〔2013〕128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产生日期: 2013-09-12 发布日期: 2013-09-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2013年变型拖拉机第二次定期检验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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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变型拖拉机第二次定期检验的通知
武农发〔2013〕128号
 

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区农机安全监理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省安监局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40号)、江苏省农机局《关于切实做好变拖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农机管[2009]1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9月23日起至10月13日止,对全区变型拖拉机进行第二次检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

  集中检验是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监管措施,各地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全面负责,统一安排,精心组织。要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及时公布检审时间、收费标准和检审要求等,要提高服务意识,通过通告、一封信或电话通知等形式,广泛宣传参检的重要性,提高机手参检自觉性、积极性,努力提升检验率。

  具体检验工作由区农机监理所统一组织实施。

  二、严格检验标准,消除安全隐患

  1、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双检工作,做到职责分明,严格把关,宣传发动到位。

  2、参加检验的拖拉机要保持车容整洁,反光标识齐全,加强对灯光、制动、转向、警示标志等的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良好。

  3、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以及我省《拖拉机登记及年度安全检验技术规范》(DB32/T1176),集中到区农机监理所逐台检验、检测,逐台进行车辆、档案、管理网信息的比对,认真核查变拖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做到“车辆、档案、网上信息”三相符,达到“手续合法有效、检验严格规范、档案真实完整”。

  4、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理),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对象来年检时必须带好公安交巡警部门出具的处罚通知单和处理结果。

  5、对私自拼(改)装和技术参数超标的拖拉机一律不予年检。由各镇对这部分拖拉机进行排查登记,发放整改通知单,督促办理报废或整改手续。

  三、各地检验日程安排见附件

  四、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各种费用,不准乱开口子,不准搭车收费,检验收费统一由区农机监理所在现场集中收取。

  2、各站农机监理员在本镇拖拉机检验期间均需到检验现场,由农机监理所统一调度。

  2013年9月12日

  

  附件

  

  变型拖拉机检验时间安排

  

  检验地点:武进区农机安全监理所

  检验时间 参检地区

  9月23日 湟里、邹区(上午)、加泽(下午)

  9月24日 横林(上午)、奔牛(下午)

  9月25日 郑陆、西湖

  9月26日 礼加

  9月27日 洛阳 、南夏墅(下午)

  10月9日 前黄

  10月10日-11日上午 雪堰

  10月11日 湖塘、牛塘

  10月12日 横山桥(上午)、遥观(下午)

  10月13日 全区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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