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技农机站(经济管理科),区农机推广站: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农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更好地促进农机化和现代农业发展,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2012]2号)和《关于下达2013年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任务及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3]27号、苏农机计 [2013]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2013年全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全面实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政策,鼓励引导农机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着力提升农机从业人员技能水平,提高农业机械使用效益,加快建立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操作、善经营的农机技能人才队伍,为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提供人才保障。
2013年全区计划完成职业技能获证奖补150人,其中初级130人,中级15人,高级5人。
二、奖补对象与奖补标准
经本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农业部核发的农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本区户籍农机从业人员,按照“5年内可以享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奖补政策各1次”的原则,2013年每人享受奖补政策不超过1次,且鉴定等级不得与2012年相同。
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600元/人;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1000元/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标准为1200元/人。
三、奖补职业(工种)
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职业(工种)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站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好农机职业技能获证奖补工作,确保获证奖补政策顺利实施。
(二)扩大宣传。各镇站要积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培训、会议等场合,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的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鉴定的积极性。要加大对获证奖补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的宣传力度,主动搜集和挖掘先进人物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农机行业获证奖补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动员。根据《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细则(试行)》(苏农机人〔2012〕1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初级工由区农机推广站负责培训,常州市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市鉴定站)组织鉴定;中级工由市鉴定站组织培训和鉴定;高级工由省鉴定站组织培训和鉴定。各镇站要认真做好培训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积极开展组织动员,重点把初级培训人员名单及早上报区农机推广站,早部署、早落实、早实施,确保全年完成我区的目标任务。
(四)技能培训。区农机推广站要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细则(试行)》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及时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报名,精心开展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输送优质鉴定对象。
附件: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职业(工种)
2013年4月27日
附件:
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职业(工种)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序号 职业(工种)名称
1 拖拉机驾驶员 12 植保机械操作工
2 联合收割机驾驶员 13 割草机操作工
3 农业机械操作工 14 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工
4 农机修理工 15 喷油泵调修工
5 农机轮胎修理工 16 装载机驾驶员
6 农机电器设备修理工 17 农机营销员
7 推土(铲运)机驾驶员 18 农机技术指导员
8 挖掘机驾驶员 19 农机服务经纪人
9 农机机械试验工 20 内燃机曲轴磨修工
10 农机散热器(水箱)修理工 21 农机专业合作社经理人
11 插秧机操作工 22 玉米联合收割机操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