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武水〔2013〕56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83号)和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常水办〔2013〕28号)文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局制定了《武进区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武进区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武进区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83号)和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常水办〔2013〕28号)文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局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精神,根据“大排查、大化解、大促进”百日会战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面、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行动,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真正做到领导在一线督导,干部在一线工作,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经验在一线推广,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一步强化水利系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行动时间
2013年6月28日—2013年10月31日
四、检查内容
(一)重点科室、部门
1.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私建滥建行为。突出检查施工现场防台风、防雷、防雨、防滑、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安全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档案,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是否经检测检验,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文明施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完善并实施,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及用工合同等。(水利科、建设处、大禹公司、江河公司各自负责)
2.危险化学品安全。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及管线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液氯、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大禹公司、江河公司各自负责)
3.消防安全。重点检查高层和地下建筑、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情况,是否摸清底数,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巡查,是否建立健全巡查台账及隐患台账,对事故隐患是否跟踪监督整改到位,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严格检查电梯使用是否与有电梯安装、维保资格的单位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协议(合同),是否按规定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乘客须知等。(办公室牵头负责)
4.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检验情况以及相关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现场检查设备是否注册、登记和办理使用证或换证,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检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等是否完整规范。特种车辆、船只驾驶、维护人员是否持相应合格证件。(抗排队、城防处、太湖堤闸、江河公司、大禹公司各自负责)
5、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重点检查各类水利工程安全责任制落实以及责任人、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责任人是否严格按照安全调度规程运行,各类水利工程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等情况。(工管科牵头负责)
6、给排水安全。重点检查供水、排水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有无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企业是否进行安全评估评价,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对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跟踪监督整改到位等。现场检查各类实施设备、电器线路及设备设施是否防爆,出入库数量及库存数量是否有误差,报警装置、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警示标志、防雷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库存物品是否按规定分类堆放等。(江河公司、大禹公司各自负责)
7、防汛安全。重点检查各级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物资、设备是否储存到位,抢险队伍是否建立健全,各类险工隐患是否整改到位,以及汛期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防汛办牵头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局长是峰任组长,倪璟叶、严少华、徐芳、王忠逸、白士杰任副组长,程金、谢红伟、恽文荣、郭建、刘建棠 、钱亚平、肖双玉、沈业明、沈亚辉、巢少峰、支文伟、许金荣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防办负责。局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统一领导具体组织实施本科室、本单位专项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局各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局将利用局大楼宣传屏广泛宣传,局直属单位、重要施工工地利用宣传横幅等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三)检查要求
1.不定期督查:由局领导带队,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局安全生产督查组,在各单位、部门、企业自查自纠和各部门全面检查的同时,进行不间断抽查检查。
2.不留死角排查。做到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跑,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过,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查,一个隐患一个隐患地改,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3.不留情面整改。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4.加强督促检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督查检查工作,各检查组每月督促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个重点单位(场所),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5、局办公室、水利科、工管科、防汛办、建设处、江河公司、大禹公司、抗排队、城防处、太湖堤闸成立相应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负责各自部门(单位)的大检查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汇总、报告检查情况。
附件:1.一般事故隐患登记表
2.一般事故隐患汇总表
3.重大事故隐患汇总表
4.事故隐患汇总表
附件1
一般事故隐患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表人:
隐患类别 隐患地点 所属行业
隐患
基本
情况
整改
措施
完成
时间
责任人
备注
填报说明:1.隐患类别指设备、设施、建筑物、车辆、水电气、公共卫生、危化品、周边环境、其他;
2.隐患地点指一般隐患所在的具体地点;
3.该表由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填写留存。
附件2
一般事故隐患汇总表
上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隐患
类别 所属
行业 隐患基本情况 隐患整改
责任单位 整改督
办部门 整改措施 整改完
成期限 整改进
展情况 整改结果
验收情况
填表人: 部门负责人:
备注:该表由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填写留存。
附件3
重大事故隐患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事故隐患单位
名称及地址 隐患
部位 隐患
性质 隐患基本概况及产生原因 主要治理方案 采取的安全
防范措施 治理
资金 企业治理
机构和人员 完成
时间 审查
部门 审查
1
2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备注:1.此表由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填写。按规定时间上报局防汛办,传真:67898818;
2.隐患性质分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公共安全隐患。
附件4
事故隐患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合计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小计 已完成整改 未完成整改 小计 已完成整改 未完成整改
备注:此表由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填写,每半月上报局防汛办。
联系人:李鹏忠,联系 电话:67898818,传真:67898818,电子文档通过qq1242517723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