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人〔2013〕1号
关于做好推荐和评比2012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分局(所):
为进一步弘扬全区财政干部真抓实干,奋勇创新的拼搏精神,激发财政干部的工作热情,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基层财政干部中评比表彰一批2012年度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工作者的评比条件
1、基本素质好。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够正确贯彻执行镇党委(管委会)、政府和局的决定及各项规章制度;业务上刻苦钻研,胜任本职工作。
2、完成任务好。本职工作认真负责,配合工作积极主动,年度工作成绩显著。
3、廉政建设好。严于律己,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能够模范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无违法违纪问题。
4、优质服务好。认真落实武进区财政局有关开展 “文明办公、文明服务”活动的各项制度。能够真心诚意为群众做好事,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题,在建设“三型”机关活动中无违纪现象。
5、群众基础好。顾全大局,不计名利,能够搞好团结,工作分工不分家,互助协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和评比办法
1、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由各单位民主推荐产生。各单位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推荐候选人。推荐的名额为:
湖塘分局、高新区分局各推荐3名,其他分局各推荐2名(太湖湾财政所、西太湖生态休闲区财政所、春秋淹城旅游区财政所、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财政所由局商定)。
2、局党组在各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具体人选。
三、其他事项
1、局对先进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民主推荐工作在1月中旬进行,由局“双文明”活动考评组负责组织。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评比 先进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印发
共印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