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财人〔2012〕34号
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所)、局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根据区纪委《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武纪发〔2012〕25号)精神,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要加强对党员干部节日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节假日期间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严禁酒后驾车,尤其外出旅游的同志,现金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确保个人和财物安全。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廉洁自律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