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加油站: 现将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常价电传[20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3月27日
主题词:转发 成品油 价格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经信局、农业局。 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3年3月27日印发
常州市机关单位发电
发电单位:常州市物价局 签批盖章:王世春 等级: ?明电 常价电传[2013] 4 号
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辖市、区物价局(发改委、局),中石化常州分公司、中石油常州分公司、相关石油经营企业: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苏价电传[2013]12号)精神,我市自3月27日零时起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我市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省通知精神,我市90号汽油Ⅱ(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9640元(折每升7.21元)降低到每吨9330元(折每升6.98元),每吨降低310元,每升降低0.23元;0号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吨8805元(折每升7.53元)降低到每吨8505元(折每升7.27元),每吨降低300元,每升降低0.26元;非标准品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相应降低。降低后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供专项用户汽、柴油实行最高供应价格。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铁道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920元和811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在倒扣每吨300元的基础上,再倒扣运杂费,运杂费标准为30公里(含)以内20元/吨;30公里以上每吨公里0.67元。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四、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车用天然气价格暂仍按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五、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石油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价格执行,确保市场供应,并及时向价格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七、各辖市、区价格部门,中石油、中石化常州分公司在3月27日13:3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对相关行业的影响以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价格处(传真电话:0519-85683211)。 八、调整后的价格从2013年3月27日零时起执行。 附件:常州市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石油 价格 转发 通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常州供电公司。
附表:
常州市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品 名 最高批发价(元/吨) 最高零售价 配送 自提(30公里以内) 元/升 元/吨 90#汽油 9030 9010 6.98 9330 93#汽油 9590 9570 7.40 9890 97#汽油 10150 10130 7.82 10450 0#柴油 8205 8185 7.27 8505 90#国IV汽油 9440 9420 7.29 9740 93#国IV汽油 10024 10004 7.72 10324 97#国IV汽油 10609 10589 8.16 10909 注:表列价格自2013年3月27日零时起执行,不得在价外加收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