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3〕101号
关于增设和调整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的通知
局属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常州市武进区城建监察大队隶属关系的通知》(武编发〔2013〕31号)和《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科增挂节能科技科牌子的批复》(武编复〔2013〕32号)文件精神,对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作出相应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一、局建筑工程管理科增挂节能科技科牌子,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及科技管理和推广应用。
二、经区编委会研究,同意区城建监察大队主管部门由区城管局调整为区住建局,经费渠道为全额拨款,主要职责为依法接受区住建局职责范围内的委托,进行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和勘察设计业的执法。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由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划转1名,区村镇规划管理处划转1名,区建筑管理处划转2名,区房地产管理处划转2名),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1名。调整后,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事业编制为41名,区村镇规划管理处事业编制为15名,区建筑管理处事业编制为33名,区房地产管理处事业编制为83名。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机构 设置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