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3〕146号
区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区建筑市场2013年度第二次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镇建管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和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更好地推进建筑市场信用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建筑市场2013年度第二次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住建局建工科统一组织牵头协调,建管处、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及相关检测单位参加检查。
上述各职能部门组成三个检查工作组进行检查,其中,一组由质监站站长庄渊任组长,二组由安监站站长朱晓华任组长,三组由建管处主任鲁东任组长。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1.检查范围为全区所有在建工程市场和现场质量安全行为、
2.检查方式将按照《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3.0版)》(常建〔2013〕240号)中的综合大检查表式对检查内容实行量化计分。
三、检查时间
自本通知颁发之日起至11月4日止,建设各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11月4日起检查工作组对全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综合大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的专项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展开。
四、检查要求
1.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镇建管所以及各被检查单位可在区住建局网站上下载《常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3.0版)》,对照相应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准备好相应书面资料迎接检查。
2.各检查工作组对检查项目应提前半天告知,检查活动不得影响正常施工秩序,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出检查意见书。
3.各检查工作组的检查工作,应统一在“常州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现场录入,对检查内容实行量化计分,确保“过程留痕”。
五、区住建局将对第二次综合大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进行打分,并将结果录入监管系统,作为企业市场清出和准入、招投标评分、企业信用考核等一系列活动的参考和依据。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28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