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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对爱情海花园一期、二期工程的通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13-0005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通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13〕117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13-09-18 发布日期: 2013-09-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报爱情海花园一期、二期工程

相关阅读:

关于对爱情海花园一期、二期工程的通报
武住建发〔2013〕117号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3〕117号

 

  关于对爱情海花园一期、二期工程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区住建局安监站在近期的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由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红星爱情海花园一期、二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违规施工情况:

  区住建局安监站于2013年9月2日对红星爱情海花园一期、二期工工程(项目经理:徐欢)进行了安全监督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一期二期工程共10台塔式起重机未按要求办理使用登记证;项目部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实到位;卸料平台及脚手架未提供安全验收记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等,针对以上情况,安监站立即开出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及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于2013年9月9日前整改完毕并回复我站。截止到2013年9月16日,该工程施工单位仍未按要求整改回复。

  二、处理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区住建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徐欢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该工程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

  2、停止项目经理徐欢在本区范围内承接工程半年,对红星爱情海花园一期、二期工程专职安全员办理退证时间延后半年(在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执行)。

  希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徐欢立即采取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责任,对现场进行彻底整改,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同时希望全区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施工各项措施,严格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对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建筑业安全生产。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建设违规 情况 通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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