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3〕107号
关于印发《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的通知
局属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计算机系统管理,经研究,现将《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管理 制度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印发
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我局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和管理,提高计算机资源的利用效率,全面提升我局计算机的应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局属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的计算机设备、软件、网络、耗材的管理。
三 、管理机构
局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全局的计算机系统,负责局机关(含无独立财务事业单位)计算机硬件设备和耗材的采购、入库、领用、维修等管理,负责局机关公用办公、信息平台及网络的建设和技术维护,指导和监督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计算机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局各科室、各单位需配备至少一名以上兼职或专职计算机管理员,负责管理好本部门的计算机及各种外围设备,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的工作人员正确使用计算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负责与信息中心的联络,配合信息中心做好全局公用办公和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四 、计算机设备管理
1、局信息中心统一管理计算机设备,负责建帐、建卡,建立计算机设备档案。
2、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扩充、更新、报废计算机设备,需按照计算机应用及设备配置年度采购计划,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局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统一审核,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3、计算机设备的更新应遵循节约及确有必要的原则,出现故障应以维修为主,其他外设根据实际情况确实有需要更换时才予以购买新设备。
4、使用单位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率不高或工作量过大,信息中心可视具体情况进行调配。
5、使用单位对计算机设备应专机专用、责任到人。
6、局信息中心定期对使用单位计算机设备的维护状况进行检查。
五、计算机设备的使用
1、计算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在计算机上运行任何游戏软件,不经杀毒严禁使用外来软件。
2、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现象时应详细记录故障起因、现象,并迅速与计算机维护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报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打开计算机设备,以免对设备造成损害。
3、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软件系统,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4、局信息中心定期对使用单位计算机设备的应用进行检查。
六 、附则
1、本制度由局信息中心监督执行,局信息中心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科室、单位执行情况将记录在案并纳入年度双文考核。
2、本制度由局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