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3〕98号
对江苏江南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及车间一二工程违规施工的通报
高新区、经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镇建管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区住建局安监站在近期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由江苏圣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江南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及车间一二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违规施工情况:
区住建局安监站于2013年7月 30日对江苏江南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及车间一二工程(项目建造师:周林;项目总监:陈锦生)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脚手架搭设极不规范,连墙件偏少,局部变形严重,未超高,立杆不垂直、悬空处多,大横杆断开多,密目网、竹排设置不到位;临时用电未实行TN-S保护接零系统,分配箱、未端箱设置不到位;办公楼及二号车间挑檐外挑达1100mm,属高大支模重大危险源,无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擅自施工。针对以上情况,检查时已开出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负责该项目监理的常州东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没有及时阻止并上报主管部门,属于监管不到位。
二、处理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区住建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承建该项目建造师周林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该工程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停止项目建造师周林在本区范围内承接工程半年(从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2、对该项目专职安全员钱立宏办理退证时间延后半年(在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执行)。
3、对常州东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陈锦生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
望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武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等要求落实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后续施工阶段的全面监管,务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长效管理到位。同时希望全区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施工各项措施,严格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对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建筑业安全生产。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违规 施工 通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