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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13-00040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13〕83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13-06-19 发布日期: 2013-06-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印发《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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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住建发〔2013〕83号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3〕83号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镇建管所、房管所、各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6.7”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6.9”公安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区住建局决定在全区建设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建设领域 消防安全 活动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印发

 

    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7”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6.9”公安部、省公安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排查范围内单位查清并登记造册,火灾隐患查清并进入整改程序,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确保在建设领域不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二、组织领导

  区住建局成立以局长、党委副书记陈方根为组长,副局长、地震局局长张建明,副局长张征宇、何雪峰,副局长、房管处主任李媛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并由局建工科统一协调工作。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1、燃气经营单位。

  2、市政工地。

  3、建筑在建工地。

  4、直属单位及直接负责管理的公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宅。

  (二)排查重点

  1、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2、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4、建设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燃气经营单位是否按照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四、任务分工

  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一)公用事业科:负责对城市燃气火灾隐患排查,并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并组织排查。

  (二)市政管理处:负责市政工地火灾隐患排查,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三)安监站:负责在建工地的火灾隐患排查,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四)征收办:负责在建拆迁工地火灾隐患排查,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五)质监站、审图中心:负责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消防技术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管理,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加强节能保温工程建设监管,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管,确保安全措施落实。

  (六)房管处:负责对直属单位及直接负责管理的公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宅火灾隐患的排查,协助指导全区物业管理企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七)建工科:负责统一协调建设领域排查工作,并将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及时上报给区消安会。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9日前)。建设领域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强参与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方案宣贯工作,确保排查质量。

  (二)自查自纠(6月20日-7月18日)。相关部门要分门别类制定建设领域不同类型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督促相关单位对照标准排查整治,并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填写样式见附件),报局职能部门。

  (三)排查整治(7月19日-9月20日)。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自管辖的领域,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和场所,必须责令相关单位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总结验收(9月21-10月5日)。区住建局工作组将对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应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保持消防工作与建设领域协调发展。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行业本系统特点,迅速部署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部门要强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信息的互通,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督促建设领域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三)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将大排查大整治与深化“打非治违”活动有机结合,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请各部门将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建工科(联系人:陈渊,电话:86310665)。7月起,每月26日中午12时前报告建工科工作情况,建工科汇总。本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每月27日中午12时前由建工科将工作情况报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附件: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社会单位自查、消防部门检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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