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3〕63号
关于对江苏中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工程
违规施工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区住建局安监站在近期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由常州市戴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苏中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违规施工情况
区住建局安监站于2013年4月 1日对江苏中晶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工程(项目建造师:施玉容;项目总监:孔陶华)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脚手架搭设极不规范,连墙件偏少,局部变形严重,未超高,局部使用钢管悬挑脚手架,密目网、竹排设置不到位;2、落地卸料平台搭设极不规范;3、未搭设安全通道、防护棚,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4、临时用电未实行TN-S保护接零系统,分配箱、末端箱设置不到位;5、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文明施工极差。4月8日区住建局安监站将以上问题,与各责任单位进行诫勉约谈,要求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全面整改。4月16日,区住建局安监站组织对该工程整改复查。发现施工现场整改仍不到位,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三台物料提升机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未经检测验收合格擅自使用;2、未经审批同意擅自搭设毛竹脚手架,且搭设质量差。4月22日,区住建局安监站再次组织复查,发现整改仍不彻底,且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施工现场住人;2、局部施工至三层结平未搭设脚手架无防护。区住建局于4月23日签发了致常州市戴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安全整改情况的函。要求施工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5月3日,区住建局安监站又组织了对该工程整改复查,发现多处施工现场住人。针对以上情况,检查时均开出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负责该项目监理的常州市武进创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没有及时阻止并上报主管部门,属于监管不到位。
二、处理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区住建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承建该项目建造师施玉容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该工程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停止项目建造师施玉容在本区范围内承接工程半年(从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2、对该项目专职安全员陆志强、陈中页办理退证时间延后半年(在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执行)。
3、对常州市武进创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总监孔陶华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
望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和《武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等要求落实整改,同时要加强对后续施工阶段的全面监管,务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长效管理到位。同时希望全区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施工各项措施,严格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对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建筑业安全生产。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工程 违规 通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