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3〕56号
关于对常州正大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区住建局安监站在近期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由常州市华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常州正大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违规施工情况:
区住建局安监站于2013年4月3日对常州正大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车间一工程(项目经理:贺国敏)进行了安全监督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主体已到顶,未搭设外脚手架进行防护;现场有10.8米高现浇天沟施工为高大支模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并组织论证,擅自浇注完成;施工现场无总配电房及总配电箱,末端机具无开关箱,搅拌机使用倒顺开关;钢筋区搅拌机无防护篷;现场无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区简陋,电线私拉乱接,使用硬塑线花线普遍,且有烧煮现象;施工企业未组织节后复工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未落实到班组工人,部分台账记录与现场有出入。针对以上情况,区住建局安监站开出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及整改通知书。
二、处理意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区住建局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常州市华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项目经理贺国敏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该工程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
2、停止项目经理贺国敏在本区范围内承接工程半年,对该项目专职安全员管建良办理退证时间延后半年(在该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执行)。
希常州市华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项目经理贺国敏立即采取措施,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责任,对现场进行彻底整改,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同时希望全区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施工各项措施,严格管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大对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度,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建筑业安全生产。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严重违规 处理 通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