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3〕45号
关于公布二〇一二年度常州市武进区
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建设单位:
经考核评议,决定授予望湖御景1#-10#楼、人防地下车库及商业B等54个建筑项目(见附件)为二〇一二年度“常州市武进区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称号,现予公布。希望全区各施工单位严格对照《武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标准要求,采取有效举措,进一步提升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附件: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建筑施工 文明工地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