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武住建发〔2013〕41号
高新区、经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镇(街道办事处)建管所,局相关科室和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知晓度、认知度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理论业务水平,正确履行权利和义务,切实提高我区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使“和谐物管”在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得到有效体现,现将开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广泛宣传省物业条例新政为重点,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的宣传,使物业管理新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尊重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促进物业管理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一是突出宣传的针对性,以宣传新政策为重点,让群众了解新政策内容;二是突出宣传形式的多样性,采取广播、电视、网络、社区电子屏、标语口号、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三是突出宣传的细致性,做到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真正进社区、进小区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四是突出宣传的实效性,重点宣传新政策的新变化,使物业新政策深入人心。
三、工作安排
为了把《条例》宣贯工作真正做到宣传到位、学习到位,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宣传工作分三个层面、四个时间段组织开展。
三个层面分别为:(一)组织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条例》学习;(二)组织住建局内部涉及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科室进行学习,并在此基础上把培训活动推广到全区小区业主委员会、社区(乡镇)、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三)通过各种媒体以开展主题宣传的形式,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
四个时间段安排如下:
(一)2月27日至3月中旬,根据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内物业企业的组织学习工作。同时,在局范围内召集规划、物业、产监、开发、征收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新《条例》学习座谈。
(二)3月下旬起,在网络、报纸、电视、小区社区电子屏等媒介上进行全面宣传。通过局内部刊物《住建风采》、武进日报《住建风采》专版、住宅小区电子屏以及武进电视台、阳湖网等多种媒体进行全面宣传和报道。
(三)4月1日至4月下旬,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各自宣传计划,在所管理的物业小区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营造氛围。在小区业主主要活动场所要设置宣传点,向广大业主散发宣传资料,接受业主咨询。
(四)4月20日为集中宣传日,在城区乐购广场设立集中宣传点。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所辖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单位在集中宣传点,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接受广大市民的政策咨询,答疑解惑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到思想到位。《条例》的学习实施事关广大居民切身利益、事关行业发展前景,各镇(开发区、街办)、物业企业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开展好宣传工作。
(二)加强领导,做到组织到位。局房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好宣传方案,组织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各镇(开发区、街办)要认真参加相关学习培训,并做好管辖区内相关工作人员的传达贯彻;各物业企业要专门抽调精干人员,制定和落实本企业服务区域内周密细致的学习宣传方案。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学习宣传与贯彻《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标语参考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物业 学习宣传 通知
抄送:区政府法制办,发改局(物价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环保局、民防局、城管局、卫生局、工商局、规划分局。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印发
附件: 学习宣传与贯彻《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标语参考 1、学习贯彻《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2、自觉遵守《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3、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尊重物业服务劳动 4、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5、认真学习《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参与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6、关心家园和谐,参与家园共管 7、安全联系你我他,物业居住须守法 8、物业管理无小事,安全和谐靠大家 9、依法规范物业管理,共同营造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