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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103/2013-00011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住建发〔2013〕21号 发布机构: 住建局  
产生日期: 2013-02-25 发布日期: 2013-0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通知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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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武住建发〔2013〕21号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武住建发﹝2013﹞21号

 

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春节假期已经结束,务工人员陆续返岗,我区建筑工地即将相继复工。为做好建筑工地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应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实行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充分认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松散麻痹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实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认真组织开展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应包括深基坑、悬挑脚手架、钢结构安装、高大模板支撑、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外电防护架、消防安全等内容,检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复工检查,还要组织安装单位共同参与。对于在排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建设、监理单位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通过,经项目总监或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同意开工意见,方可复工。

  三、要做好建筑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节后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春节过后大量建筑务工人员返城,并有新的务工人员加入建筑务工队伍,此阶段易发生作业人员违章事故,属于事故高发期。要加强对建筑务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加大对安全培训教育的投入,努力提高广大建筑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建筑务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的发生。

  四、要切实加强现场监理的安全监管。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安全职责,认真、细致的审查建筑工地的复工条件,督促项目部认真做好节后复工前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印发的《江苏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评价标准》要求,审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实际到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安全生产条件,并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好状态开展检查。对复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密切跟踪,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组织整改,彻底消除隐患。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随意仓促复工。若施工单位强行复工的,应立即签发停工令,报告建设单位,督促其立即组织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向我站报告。

  近期,我站将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建筑工地未达到复工要求就盲目开工的,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建筑工地 安全生产 通知

  抄送:市安监站、区安委会。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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