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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申报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 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90/2013-00018
主题分类: 科技、知识产权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重点工作
文件编号: 武科发(2013)19号 发布机构: 科技局  
产生日期: 2013-05-02 发布日期: 2013-05-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申报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 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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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 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武科发(2013)19号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文件

武科发〔2013〕19号

  关于申报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 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现组织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重点

  1、通过自主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已实施的科技成果;

  2、为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综合、关键、迫切问题的科技成果;

  3、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转化、推广科技成果;

  4、符合国家、省、市、区可持续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各领域重大科技成果,达到或瞄准世界科技前沿的基础理论成果。

  5、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重点奖励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和资源利用、软件产业等领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鼓励以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科技成果;鼓励特色产业基地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范围:

  属于自然科学研究类、技术发明类、技术开发类、重大工程类、科学技术基础和社会公益类、软科学类等六大范围之一的科技成果,在2012年12月31日前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之一且已应用的项目。

  2、申报条件:

  (1)已通过武进区级以上单位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科技成果鉴定或科技项目验收);

  (2)涉及有审批要求已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的项目(如品种审定证书、新药批准证书等);

  (3)已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项目;

  (4)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3、具有下列情况的项目不得申报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得公开的项目;

  (2)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的确认和排序等方面有争议的项目;

  (3)正在研究的项目、未通过鉴定、验收或评审的项目、有争议的项目;

  (4)往年申报省、市及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经评审未授奖,并在此后的研究中未有新的实质性进展的项目。

  (5)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还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数量

  1、材料要求

  (1)全套材料按封面(见附件3)、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及有关附件装订成册,1份;

  (2)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情况表(附件2,A3纸)20份(不装订);

  (3)电子文件:请发至联系邮箱fl@wjcti.com。

  2、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材料请按顺序依次装订成整本,不接受以文件夹形式装订的材料,相关附件提交要求请参照本通知附件3。

  (2)封面页“推荐部门建议等级”栏目必须填报,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所在镇或开发区)。

  (3)申报项目的材料应装入资料袋,并按“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单”格式(见下)在资料袋封面注明。

  四、申报、审查、推荐

  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交所属主管部门,请各主管部门认真进行初审,由主管部门在“申报书”上填写推荐意见后交区科技局。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申报材料直接交区科技局初审。

  各推荐部门应对项目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

  1、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范围和条件;

  2、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合格,打印、装订是否符合要求;

  3、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存在争议;

  4、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的资格及排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异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均以“申报书”为准,原则上与鉴定证书、审定证书等的排序一致(与原证书排序不一致的应附说明、证明材料),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均需加盖公章、所有主要完成人均需本人亲笔签名,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主要完成人不超过9人。

  各推荐单位应在审查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情况等,在推荐部门意见一栏中客观地填写推荐意见,提出推荐等级建议并加盖公章。

  各推荐单位将申报项目汇总后,按附件4格式打印出汇总表,上报时请同时提交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区科技局对推荐项目再进行形式审查,合格者交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单位或个人与国外学者合作完成的科研项目,如其主要学术思想由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科研工作以国内完成为主,在提供有关方面证明材料,经本系统或本单位审查同意后,可申报区科学技术进步奖。

  2、同一项目不能重复报奖。申报的项目中,如其部分内容以往已获奖,应予说明,上述内容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内容。

  3、若申报项目含多个子项目,其中某子项目技术水平很高,不仅适用于本项目,还可以应用于其它方面,且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征得总项目主持者同意后可单独申报;若某子项目技术水平很高,但仅适用于本项目,则不能单独申报。在总项目申报时,须剔除单独申报的子项目。

  4、有关申报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是指该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对出具虚假效益证明的项目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5、各推荐部门收到本通知后请及时通知各基层单位,凡需申报2013年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单位,请直接到武进区科学技术局网站查询、下载。

  六、申报时间

  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的申报材料,交至常州市武进区科技局科技管理科,截止时间为6月20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区科技局知识产权科联系。

  联 系 人:殷亚红 方亮

  联系电话:86310510

  受理地点:武进区行政中心5号楼4楼424室

  E-mail: fl@wjcti.com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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