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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评定细则
索 引 号: 014134317/2013-00005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春秋淹城旅游区  
产生日期: 2013-10-11 发布日期: 2013-10-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局令第23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相关阅读: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评定细则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

评定细则

 

 

说明: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局令第23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

 

各等级景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

细则二

细则三

5A

950分

90分

90分

4A

850分

80分

80分

3A

750分

70分

70分

2A

600分

60分

60分

1A

500分

50分

50分

 

下载附件:A级景区评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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