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3-00192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发规(2013)57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3-09-16 发布日期: 2013-09-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部署做好2013-2014学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工作。

相关阅读: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工作的通知
武教发规(2013)57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规〔2013〕57号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苏财教〔2011〕21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44号)精神,现把2013-2014学年我区学前教育经济困难家庭儿童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

  1.城乡低保对象和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的子女,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救济(补助)金领取证》和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领助证》认定;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三无供养证》、《五保供养证》认定;

  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证及其它有关证明);

  4.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

  5.残疾儿童,凭《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认定。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

  三、操作办法

  1.幼儿园认真负责做好政策广泛宣传和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上门调查摸底工作。

  2.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每学年申请和评定一次,按学期发放。申请时幼儿园组织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填写《常州市武进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及相关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幼儿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将拟补助儿童名单以适当方式在幼儿园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常州市武进区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补助汇总表》(见附件2)(盖公章),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幼儿园归档保管,(附件2)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附件2)与《常州市武进区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申请信息表》(附件3)以电子文档方式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邮箱374329948@ QQ.com)。(如无困难儿童则有关内容以空白形式盖公章上报)

  三、幼儿园申报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工作于2013年10月13日前完成,请各有关幼儿园严格按要求进行操作认定。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幼儿园有关工作进行考核。

  四、资助经费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审核发放。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3年9月16日


 

主题词:学前教育 资助 通知

录入:张菊香 校对:何 良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