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3-00185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发规(2013)59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3-09-16 发布日期: 2013-09-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做好2013—2014学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工作。

相关阅读: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武教发规(2013)59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规〔2013〕59号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部):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苏教财[2007]64号、苏财教[2007]183号)及《江苏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追加2010-2011学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45号、苏教财9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3—2014学年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和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的子女,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救济(补助)金领取证》和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领助证》认定;

  2.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三无供养证》、《五保供养证》认定;

  3.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证书等认定);

  4.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

  5.残疾儿童,凭《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认定。

  6.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指重大事件,如家庭主要劳动力伤残、死亡等)。

  二、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根据实际困难情况按1300、1500、1700元/生.年三档标准资助。

  三、申报方式和程序:

  高中政府助学金每学年申报和评定一次,按学期发放。以前学年申请的在校老生原则上不变。新高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组织填写常州市武进区高中政府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并将拟补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学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和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盖公章)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归档保管,(附件2)及其电子文档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1103室,电邮374329948@qq.com)。

  四、学校申报及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审核工作于10月13日前完成。学校和区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新生和老生)于10月20日前一并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13年秋学期高中助学金模块,14年春学期按相同要求择时录入。

  五、希各高中校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困难学生资格审查、认定和其它相关工作。从2013年秋学期起,高中政府助学金按规定统一打入工行资助卡。

  六、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发放。

 

  附表1:常州市武进区高中政府助学金申请表

  附表2:常州市武进区高中政府助学金资助情况汇总表

  附表3:常州市武进区普通高中其它补助(除政府助学金外)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3年9月16日


 

主题词:高中 助学金 通知

录入:张菊香 校对:何 良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