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规〔2013〕53号
关于核定学校2013年应缴存电教教材代办费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各校2013年应缴存部分的电教教材代办费核定如下(详见附表),各校可按缴存的电教代办费金额对照江苏省电教馆下发的征订目录征订相关的电化教育软件。上述经费由各校汇款至区教育局后,由教育局统一与常州市教科院与江苏省电教馆结算。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3年9月4日
主题词:核定 缴存 电教教材 代办费 通知
录入:张 立 校对:李学勤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