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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核定学校2013年应缴存电教教材代办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3-00175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发规(2013)53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3-09-04 发布日期: 2013-09-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部署核定学校2013年应缴存电教教材代办费。

相关阅读:

关于核定学校2013年应缴存电教教材代办费的通知
武教发规(2013)53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规〔2013〕53号

关于核定学校2013年应缴存电教教材代办费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各校2013年应缴存部分的电教教材代办费核定如下(详见附表),各校可按缴存的电教代办费金额对照江苏省电教馆下发的征订目录征订相关的电化教育软件。上述经费由各校汇款至区教育局后,由教育局统一与常州市教科院与江苏省电教馆结算。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3年9月4日

  

 

主题词:核定  缴存  电教教材  代办费  通知

录入:张 立 校对:李学勤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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