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武校安〔2013〕3号
关于做好防溺水专项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5月11日到12日,全国四省五地连续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19名中小学生溺亡,令人十分痛心。为此,教育部在5月15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并在5月16日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各校认真吸取教训,会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多发势头,保证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紧急通报》(教基一厅〔2013〕5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的贯彻意见,按照季节特点和我区的实际,请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校严格按照要求,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防溺水专项安全工作,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一、高度重视,强化以预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教育
各校要立即召开一次安全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要求,把安全教育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班主任,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及每位家长。各校要通过墙报、板报、主题班会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明确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不到河边、水塘边戏水游玩,一旦发现有人溺水,要运用智慧开展救援工作,立即大声呼救或报警求助,第一时间寻求成人帮助。坚决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防止因无力救助而发生连锁溺水事故。有条件的学校要普及游泳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二、落实责任,强化家长预防子女溺水的监管责任
各校要立即采取召开一次家长会、印发一份《告家长书》、给家长发送一条短信、做一次家访、电话联系各村(社区)宣传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和社会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向所有家长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开展防溺水警示宣传,督促家长落实监管承诺(《告家长书》要回收家长的签字回执),告知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指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做好自己孩子的安全监管和教育工作,特别要提醒家长在放学后、周末、节假日和暑假期间加强对学生的看护和教育,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三、齐抓共管,落实预防溺水的各项安全措施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要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实。一是要积极与辖区内村(社区)和学校开展互动,加强联系,深入基层全面发动,大力开展防溺水宣传和教育,积极营造氛围,共同搞好未成年人的安全警示教育。二是要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加强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在水塘、河边设立“水域危险”、“严禁嬉水”、“严禁游泳”等安全警示牌或安全须知、告知栏,设置防护设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每一处河塘都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安全警示标志醒目、安全防护设施到位、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全面消除易发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三是要建立危险水域安全巡查监督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对危险水域进行管控。要建立镇(开发区、街道)、村(居)委会联动机制,全面动员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组成巡查队或义务安全监督管理员和安全巡查员,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加强安全巡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发现有学生在河边逗留或游泳戏水的情况及时进行劝阻,严防溺水淹亡事故的发生。
学校校园内若有水池、沟渠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也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各校要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宣传教育情况分别按附件2、3的形式,于6月10日前报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教育局办公室)。联系人:潘建华;电话:67897017;邮箱:wjeduaq@163.com。
(苏教安〔2013〕8号)
常州市武进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主题词:防溺水 安全工作 通知
抄 送:区安监局
录入:蒋建峰 校对:蒋建峰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