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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进一步推进校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82/2013-00067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文件编号: 武教办(2013)12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3-03-22 发布日期: 2013-03-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部署进一步推进校车规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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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校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教办(2013)12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办〔2013〕12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校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确保全区学生的乘车安全,我区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校车规范管理工作,基本确立了以校车服务公司为主,城市公交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学校自备车辆为辅的校车运行模式,实施了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到目前为止,共为209辆接送学生车辆发放了新校车标牌。但是,全区还有一部分车辆没有办理好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手续,没有领取校车标牌。为进一步推进校车规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加快督办校车使用许可手续,尽快申领校车标牌。按我区校车规范管理工作要求,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在3月底前完成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手续,并领取校车标牌。请有关学校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对还未办理好校车使用许可、没有领取校车标牌的车辆要督促校车服务公司或驾驶员抓紧时间进行办理,在3月底前必须办理完毕。4月份交巡警部门将加大上路执法力度,对没有校车标牌的接送学生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加强安全监管。各校要与校车服务公司(公交公司、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按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范本)》签订好安全责任协议书。并督促校车服务提供单位以告家长书回收家长签字回执的方式,与每一位乘车学生家长签署安全乘车协议,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督促家长履行好孩子的教育义务和监护责任,准时到站点接送孩子。各校要详细掌握涉校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和接送线路的状况,建立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校车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价制度,督促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落实好主体管理责任。大力加强车辆运行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教育,督促驾驶员严禁超载、超速行驶,严禁在行驶中关闭GPS视频监控。同时要配合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制订好校车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尽快报教育局进行备案。有自备车辆的学校(幼儿园)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主体管理责任体系,建立GPS管理平台,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台账资料,落实专人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三、强化安全教育。各校要利用一切时机,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强化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养成文明乘车的行为,同时要以家校互动方式,对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提醒,建议家长加强孩子的教育并落实好安全监护责任。同时要督促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加强对驾驶员和照管人员的安全教育。

  四、规范台账工作。各校要建立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的台账资料,按“一车一档”的原则,按校车规范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每辆车的基本数据,驾驶员和照管人员的基本情况,车辆运行方案,接送线路和站点,安全管理制度,车辆检测、驾驶员资格审查,车辆GPS,每座位50万元承运人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单,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表,乘车学生车次名单以及交通安全教育等资料,并责成专人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各校要督促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将校车使用许可审批材料按“一车一档”的形式在3月底前报教育局进行备案。

  五、加强工作落实和信息报送。各校要高度重视,立即将通知要求传达到相关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督促抓好工作落实,要对本校接送学生车辆的校车标牌申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对进展缓慢的要追索原因,并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务必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校车标牌的申领工作。同时,各校要做好车辆和乘车学生的排查摸底工作,按附件1形式于3月底前报送车辆情况及乘车人员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还要按附件2、3要求立即进行乘车学生的审批,并于4月30日前报送学生名单。到4月份,全区将禁止使用无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如果到时学校违规使用无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或责任人的责任。

  各有关学校负责将通知传达到新市民小学,并督促其抓好工作落实。

  联系人:蒋建峰 电话:67897017 电子邮箱:wjeduaq@163.com。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3年3月22日

  

 

主题词:校车 规范 管理 通知

抄 送:武进区公安局

录入:蒋建峰 校对:蒋建峰 网发学校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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