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教发规〔2013〕8号
武 财 行〔2013〕8号
关于下达2010、2011年度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教科研奖励经费指标的通知
有关中小学及幼儿园,有关财政分局: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中小学优秀教师教科研津贴奖励的通知》(常教人〔2003〕42号)和《关于做好在职优秀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常教人〔2004〕22号)精神,经区、市教育局考核并公示,我区王惠萍等15位同志2010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陆超群等8位同志2011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分别享受年度每人5000元的教科研津贴奖励;2010年度考核中,耿宜宏等5位同志被评为第11批省特级教师,市特后考核时间为8个月,每人享受3300元的教科研津贴奖励。该项奖励费由市、区教育局各负担50%,具体奖励名单及金额见附件。此项经费列各校2013年度“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指标,由单位转发至特后个人。
2013年1月29日
主题词:教师 科研津贴 奖励 通知
录入:巢拥军 校对:钱建华 网发学校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