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办〔2013〕3号
关于推进我区校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校车公司化运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经研究,决定将校车规范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要求明确如下,请各校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在2013年春季开学前,所有在我区运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必须按照时序进度纳入本服务区域内校车服务公司的统一管理并规范运行
1、校车服务公司要和车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权责。
2、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安装GPS,并接入公司管理平台和公安监控平台。如公司要自行安装GPS,须通过公安部门的审核后安装;如车主要自行安装GPS,须通过公司和公安部门的双重审核后安装。
3、所有接送学生车辆都必须购买每座位50万元乘运人责任险。
4、在完成以上三项工作的前提下,春节前,驾驶人要完成资格审查,车辆要完成安全检测,并重新申领校车专用牌。
凡在2013年春季开学前,未完成上述要求中的任何一条,将不再核发校车专用牌。
二、重申2013年春季开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乘车条件及缴费标准
乘车条件:小学生家校距离2.5公里及以上,初中生家校距离3公里及以上。
缴费标准:乘车5公里及以内的学生每天缴纳4.5元/人,乘车5公里以上的学生每天缴纳5.5元/人。
三、尽快进行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成本核算,并研究财政补贴办法
由于校车规范管理工作涉及到利益调整,为了维护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的合法利益,我们积极协调区物价部门将尽快对车辆的运行成本进行测算,并将安全管理费用、安装GPS费用和购买乘运人责任险等统一纳入成本测算范围。根据成本测算情况,我们将提请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研究制定财政补贴办法。
四、规范校车服务风险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校车服务公司的规范管理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每个校车服务公司须提供100万元风险资金。本着风险责任共担的原则,风险资金由公司法人与各车主共同承担,并纳入区财政专用账户。我们将制定《武进区校车服务风险保证金管理办法》,对风险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做到按款计息、按年付息。具体为:每年12月底,由区财政委托专门的金融机构按照《武进区校车服务风险保证金管理办法》,代为计算利息后进行拨付。
五、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各校要组织车主和驾驶员深入宣传学习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实施意见和本通知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要做好车主和驾驶员的思想工作,积极协调当地镇(开发区、街道)政府共同维护车主和驾驶员队伍的稳定,及时反馈车主和驾驶员的想法和建议,确保校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学生接送的安全。
2、督促工作落实。各校要认真领会通知要求,督促各车主和驾驶员按时序进度抓紧落实校车规范管理的各项工作,确保所有车辆都纳入校车服务公司统一管理,所有车辆都安装GPS并接入公司管理平台和公安监控平台,所有车辆都购买每座位50万元的乘运人责任险,并在此基础上于春节前完成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检测和资格审查,同时领取校车专用牌。关于督促推进的情况,请各校于1月20日、25日和30日分别进行上报,联系人:蒋建峰,电话:67897017,邮箱:wjeduaq@163.com。
3、强化责任落实。各校要强化校车使用的监督管理职责。在督促车主和驾驶员抓紧落实区校车规范管理工作的同时,在下学期开学时,各校要与本服务区域的校车服务公司签订安全服务协议,不得与负责本校学生接送的车主或驾驶员直接签订安全服务协议,并严禁使用不属于我区校车服务公司管理的接送学生车辆。如学校发生违规使用车辆或驾驶员的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3年1月15日
主题词:校车 规范管理 工作 通知
录入:蒋建峰 校对:蒋建峰 网发学校 共印5份